7月17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发布年第二季度受理汽车消费投诉情况: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起,奔驰、大众、奥迪、别克、日产等品牌被投诉较多。
▲第二季度受理品牌汽车消费投诉情况
赶紧来看都有哪些投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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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早报君介绍几个例子
避免大家在买车时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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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车主买到“水泡车”
今年2月,莫女士到南宁市秀厢大道一家别克4S店购车,看到店里有一辆试乘试驾的GL8在售,售价为32.2万元。
“销售人员称,该车除了车身有几处轻微刮痕外,发动机及其他配件均为原配,保证不会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于是,莫女士将该车买下。随后,她把车开到一家汽车美容店,花了2万元对车表进行清洁、贴膜、车身漆抛光等处理。
美容店员工发现车内的脚垫下有积水。因长时间被水浸泡,部分电子元件及金属配件已锈迹斑斑,线路被氧化发霉起白斑。
莫女士将此事向该4S店反映,对方工作人员到场检查后,确认车内被水泡过。但就如何处理此事双方一直协商不下。于是莫女士将此事反映到南宁。
“经了解,4S店称该车一直停在露天停车场,估计是车窗的排水管道堵塞,导致雨水进入车内导致出现水泡情形,此前并不知情,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经调解,商家承诺对该车损坏部件及线路等问题进行免费维修、更换。
02
宝马“生日”存异议
今年5月,吴女士到南宁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称要购买生产日期为年的宝马汽车。5月31日,她向对方支付10万元首付款。
6月2日,吴女士到该公司提车时发现,车的生产日期为年5月。她要求商家更换为年生产的车辆或退款,对方拒绝。双方协商几天未果,她向南宁投诉。
经过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双方最终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不过,这也给消费者提了个醒:
如果有额外的要求,不要仅限于口头承诺,一定要写进购车合同中,“在购买汽车时,如对车辆及增配部件、装饰件等有特殊需求,注意向商家说明清楚,并将双方约定的商品详细名称及品牌型号等写到书面合同上,保留凭据以便更好维权。”03
加装显示屏有差价
去年,宋先生在南宁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日产品牌汽车。
宋先生说,汽车生产厂家配置的中控显示屏较小,于是商家在此基础上加装了一块显示屏,售价因此也比“智尚版”高了1万元。然而同样的显示屏只要元左右。
于是,宋先生要求对方退还差价元。不过,商家没有同意。随后,他投诉到南宁市场监管部门。
由于分歧过大,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提醒:
商家在销售汽车时可能会在原车基础加装配置,消费者在订购车辆前应当现场看车了解车辆配置情况、价格等,并以书面形式落实到合同当中,以免发生类似纠纷。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赵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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